当前位置:首页 > 产品中心 > 全部
产品中心
联系姓名:
联系电话:
经营模式:
消费品 家居用品 个人护理用具

青岛双宝食物公司花生酱抽检不合格 上一年因产品质量上的问题被罚近15万元

更新时间: 2024-10-21 来源:全部
产品详情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11月17日,山东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1批次食物不合格状况的布告2021年第60期。布告称,对21大类食物116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有21批次样品不合格。这其间就包含青岛双宝食物有限公司出产的花生酱。

  布告显现,青岛市城阳区光大超市棘洪滩店出售的标称为青岛双宝食物有限公司出产的花生酱(规格型号:300g/瓶,出产日期:2020/12/6)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查验院查验发现,其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青岛双宝食物有限公司对查验成果提出异议,并请求复检;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查验研究院/国家加工食物质量查验检测中心(山东)复检后,保持初检定论。初检成果:0.84g/100g,复检成果:0.42g/100g。规范值:≤0.25g/100g。

  据了解,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前期目标,首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支的食物正常状况下不会对人体健康形成危害,但长时间食用过氧化值严峻超支的食物或许会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花生酱》(QB/T 1733.4—2015)中规则,花生酱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花生酱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支的原因,或许是原猜中的脂肪现已被氧化,也或许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操控不妥等有关。

  本网注意到,该公司曾在上一年被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分。罚款金额:148000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596.14元。

  据悉,2020年10月10日,山东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对标识青岛双宝食物有限公司出产的“花生酱”(出产日期:2020-5-26,规格型号:300g/瓶)进行了监督抽检,查验定论为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2020年11月11日,执法人员将上述“花生酱”《查验陈述》送达该公司。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请求,经复检,成果仍为不合格。

  2020年11月5日,山东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对标识该公司出产的“谐和麻汁”(出产日期:2020-10-9,规格型号:300g/瓶)进行了抽检,查验定论为黄曲霉毒素项目不合格。2020年11月25日,执法人员将上述“谐和麻汁”《查验陈述》送达该公司。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请求,复检成果仍为不合格。

  揭露材料显现,青岛双宝食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德勇。经营规模包含出产、出售调味料、食用植物油、炒货及坚果制品:半固态(酱)调味品:花生酱(QB/T1733.4);芝麻酱(LS/T3220);谐和芝麻酱(Q/QDSB0001S)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