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9日讯(记者 蒙健)6月9日,记者从海南省药监局得悉,因出产出售劣药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近来,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被依法没收16848盒不合格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没收违法来得到的62705.5元,并处罚款130772.79元,罚没款算计19万余元。
据介绍,2019年9月18日,海南省药监局对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出产的两批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规范: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本脲1.25mg,包装规范:36粒/瓶×1瓶/盒)进行抽样。两批次药品别离经海南省药品查验部分查验,【溶出度】查验成果均为不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12月24日,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南省药检所申请了上述两批次药品的复检,复检成果为【溶出度】仍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因上述两批次药品不符合药品规范的相关规定,按劣药论处。
记者查询了解到,溶出度系指活性药物从制剂中溶出的速率和程度。溶出度不符合相关规定由多种要素引起,如出产的根本工艺操控不妥等。溶出度不符合相关规定会影响药物的吸收,下降生物利费用。
接到不合格查验陈述后,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了相关召回程序,别离从运营企业处召回了16524盒不合格药品。经海南省药监局查询并计算,两批次涉案药品货值金额算计为130772.79元,违法来得到的算计62705.5元。
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出产出售劣药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海南省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批改)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没收16848盒不合格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I),没收违法来得到的62705.5元,并处罚款130772.79元,罚没款算计193478.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