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到6起药品广告宣扬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成效断语,扩展宣扬治愈率或有功率,使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成效证明等问题,诈骗和误导顾客,严重危害大众饮食用药安全。
这六起违法广告是: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出产的“气血双补丸”;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产的“冠脉通片”;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产的药品“两仪膏”;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出产的“适意宁片”;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产的药品“理气适意片”;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出产的药品“复方扶芳藤合剂”。
对上述6起药品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查办,并要求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吊销其有用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仔细实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盯梢监测工作力度,一经发现,要及时采纳责令其产品暂停出售等办法,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办,并向社会揭露处理结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查刑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