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白准确地提出,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把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政策统筹,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这要求在实施宏观调控、推动市场监管、制定产业政策过程中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防范政策叠加导致非预期风险,促进经营主体形成稳定而良好的预期。
习指出:“任何一项政策出台,不管初衷多么好,都要考虑可能会产生的负面影响,考虑实际执行同政策初衷的差别,考虑同其他政策是否有叠加效应,逐步的提升政策水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是一个多重约束下求解最优的过程,要兼顾实现发展动力转换、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有效维护经济安全等多重目标。由于推动高水平发展的各项职能分布于多个政府部门,每个部门为实现自身目标而出台的各项政策有时会出现政策效应同向叠加,用力过度,就会产生较强的收缩效应,通常会对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较大冲击,不利于稳固经济复苏的基础。
一般而言,政策叠加导致非预期风险的原因有如下几个维度:一是政策制定缺乏全局观念,导致“合成谬误”。经济学中的“合成谬误”指的是对于局部来说正确的决策,对总体来说未必正确。如果每个部门仅从自身方面出发制定和执行政策,不考虑政策的整体性效果和全局性影响,最终每个部门看似“理性”的行为相互叠加反而导致集体“非理性”的后果。二是长期目标短期化、系统目标碎片化,导致“分解谬误”。推动经济转型、实现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许多发展目标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如果急于求成、违背规律,将长期目标短期化、碎片化实施,把“持久战”打成“突击战”,把整体任务简单分解,就有可能会出现政策执行“一刀切”或“层层加码”,导致基层难以承受、经营主体难以承担。三是政策制定和实施缺乏动态思维,没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度效。经济运行会出现周期性波动,要根据经济运行所处的不同阶段选择适宜的经济政策。在经济下行阶段,应减少收缩性政策出台的频率,防止各种收缩性政策叠加,加大经济下降带来的压力,损害经营主体信心和预期;在经济上行阶段,要防止扩张性政策叠加,引发通货膨胀、资产价格泡沫、债务扩张、结构性扭曲风险。如果缺乏动态思维,脱离经济运行真实的情况盲目出台政策,就会使政策效果偏离预定目标。
当前我们国家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各种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经济政策制定应统筹把握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把握好各项政策的耦合度和关联性,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互为支撑,凝聚起推动高水平发展的强大合力。打通政策传导的中梗阻,把握好政策时效性和精准度,既确保政策效果直接到位,又防止用力过猛、造成误伤。二是强化政策沟通,注重预期引导。制定和出台政策要进行前期深入调研,广泛收集市场信息,充分听取相关利益主体意见,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的发挥企业家作用,并结合实际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向经营主体及时准确传递和解读政策信息,使各类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政策并做出符合政策预期的行动。逐渐完备政策风险评估机制,准确识别有几率存在的政策叠加风险并及时纠正。三是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稳定而连续的政策预期是提振市场信心的关键。着力营造支撑高水平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履行涉企政策调整程序,避免政策出现“急刹车”“急转弯”,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准确把握明年经济工作的政策取向,我们要切实在政策实施上强化协同联动、放大组合效应,在政策储备上打好提前量、留出冗余度,在政策效果评价上注重有效性、增强获得感,着力提升宏观政策支持高水平发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