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是我市零售药店药房建立含有麻黄碱成分较高的药品销售登记表、实行购买人实名登记的第一天,记者以顾客身份前往市区5家大小药店购买白加黑、感康等感冒药,其中1家无需身份证登记即可购买,2家药店操作流程不规范,线家药店已将新康泰克、白加黑、泰诺、感康等含有麻黄碱成分较高的药品与同功效的普通药品分开,统一摆放在顾客不能自取的位置。当记者提出购买范围内的药品时,工作人员特别提醒需进行信息登记,且一次只能购买2个最小零售包装。工作人员均表示基本不会推荐以上所列药品,建议顾客选择其他同功效的药品。
但对于信息登记这一环节,各家药店操作流程各不相同。记者在市区人民东路一家大型药城购买白加黑氨麻苯美片,自称未带身份证,工作人员称没关系,登记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即可。登记后,工作人员未对所填信息做任何核实或审查。随后,记者前往公园路一家自选药店购买白加黑氨麻苯美片,记者称未带身份证,工作人员提醒只需社保卡,一样能进行实名登记。记者用别人的社保卡刷卡购买,结束后,工作人员未在登记本上做任何记录。
此外,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旁边一家中药店未将药品单独归类,记者购买一盒感康复方氨酚烷胺片,工作人员未提醒出示身份证,也未记录任何顾客信息。
根据9月10日开始实施的新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上述药品时,对买方要核查购买方资质,建立购买方客户档案,严格审核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对采购人员身份证明进行核查。若无法确认的,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药监部门报告。此外,新规定要求企业的销售信息要在3天内向公安机关报备。购买药品的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购买完成后向公安、药监等部门,在3天内及时报备登记,购买药品品种、数量、单位,经办人姓名、住址等信息均要登记。记者刘君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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